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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法院:破镜终成圆 家和万事兴
作者:陈海峰 贠青  发布时间:2017-11-22 15:36:11 打印 字号: | |
  二婚夫妻半路家,不幸生下残疾娃,丈夫工作不顾家,妻子无奈诉离婚。近日,渭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长达五年的离婚纠纷案,挽回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

  吴某和杜某于1993年经人介绍相识,二人当初虽年龄相差悬殊,但出于感情真挚喜结连理,婚后双方育有一子,不幸的是孩子患有精神病,系二级残疾人。由于丈夫杜某长期在野外工作,对家庭照顾不周,又养成了饮酒习惯,酒后有暴力倾向,因此夫妻双方累积了很多家庭矛盾。妻子吴某曾四次到法院起诉离婚,法官考虑到孩子的特殊情况且夫妻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所以,四次均驳回了离婚诉请。

  2017年,吴某又一次来到法院起诉离婚,这已经是五年内第五次起诉。面对这样的离婚案件,承办法官陈海峰做了大量的调查,仔细分析案情,努力找到夫妻矛盾的焦点进行化解。他了解到,这对夫妻已经分居,妻子吴某带着孩子在外租房居住,一个月收入除去房租和医药费所剩无几。丈夫杜某年近70岁,退休后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外出打工时不慎导致身体残疾,只能依靠微薄的退休金维持生活。如果离婚,双方都没有单独抚养孩子的能力。通过和双方的多次谈话,陈海峰法官确信这对夫妻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主要还是因为生活窘迫导致矛盾不断,而且对于一个情况特殊的孩子,双方共同监护对孩子的成长才是最好的。所以陈海峰法官联系了辖区司法局和当事人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共同组织开展耐心细致的庭前调解工作,并协调帮助这对夫妻申请廉租房,让他们有了一个安居的家。

  最终,吴某撤诉了,夫妻和好并决心好好过日子,再艰难也要一起照顾好孩子,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家庭的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渭城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深知家事审判的意义不仅仅是“审判”,而是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作用,根据不同案件具体情况,因案施策,对婚姻家庭案件“重在调解,调判结合”,并且积极会同当地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多部门合作,不仅圆满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而且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来源:渭城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