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立足审判实际,延伸职责职能,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以全民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多措并举,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为促进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有力促进了“平安旬邑”、“法治旬邑”建设。
提高思想站位,切实增强抓好法制教育的自觉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工作,积极开展对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是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义不容辞的职责。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全院审判工作总体布局,摆上议事日程,联系审判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扎实组织实施。成立了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院的普法工作。同时,根据新时代新时期法制教育工作的特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法制教育普法规划,明确了普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内容、主要方式和措施要求。由院普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监督和落实;组织全院干警,运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协调、指导各庭室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庭室中调查研究,探索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及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总结经验,上下沟通,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为建设“平安旬邑”、“诚信旬邑”、“和谐旬邑”、“法治旬邑”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发挥审判职能,把法制教育贯穿于审判工作各个环节。审判工作过程本身就是法制教育宣传的过程。在普法工作开展中,该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主动融入法制宣传教育,从立案、调解到审判、执行以及信访听证、执行听证等各个环节;通过判前说理、判后答疑;明之以法,晓之以理,把办案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这不仅有利于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而且也起到普法教育深入人心的效果。一是坚持庭前指导原则,方便当事人诉讼。针对一些当事人文化素质、诉讼能力相对偏低的实际情况,在庭审前认真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诉讼风险、举证责任等明确具体告知当事人,做好判前释法,指导当事人正确诉讼,依法举证。二是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力求案件效果最大化。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的全过程,进一步强化干警的调解意识,秉承“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对分歧不大的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多做工作;对于矛盾激烈,意见分歧大的案件,将重点放在摆事实、讲法理、避免矛盾激化方面。通过引入和谐理念,提升调解能力,使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年来,民商事案件调解率为85%以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实现了结案率、调解率、执结率三个100%,执行和解率达60%以上,调解工作连续五年名列全市法院前列。三是坚持判后回访原则,做到案结事了。为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落到实处,对判决之后文书的送达、答疑以及执行状况全程跟踪回访,为涉案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援助,帮助其及时、有效实现自身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坚持开展“四反十打”惩治活动,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对重大案件、社会影响恶劣的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公开宣判,扩大法治宣传的社会效应。五是坚持依法公开执行原则,最大限度地宣传法治。在执行工作中,做到依法、文明、公开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大力实施“六个一批”工程,不断深化宣传措施,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县电视台及法院官方“两微”平台作用,加大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和抗拒执行、逃避执行、干扰执法等典型案件的曝光,营造主动履行光荣、规避拖延执行可耻的社会氛围。同时,采取印发宣传资料、赶集宣传、进村宣传和依法公开宣判、张帖悬赏执行公告、执行法官致“老赖书”等形式,进一步扩大了普法教育力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
坚持公开审判原则,让人民群众广泛接受法制教育。该院不断创新审判公开制度,加大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扩大审判公开范围,坚持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对申诉申请再审、涉诉信访、执行争议案件实行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教育,以透明保廉洁。建成了旬邑法院网站,充分利用旬邑县人民法院网站,在网站上开辟专栏,用好“学习园地、法官艺苑、新闻报道、执行动态”等栏目,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预防和抵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等顽症,将审判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将法制教育推向更高、更新的境界。同时,采取上门立案、巡回立案、预约开庭、假日法庭、田间法庭等便民服务措施,充分利用开庭审理案件的时机,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公开开庭的场所成为有效的法制教育课堂,让人民群众广泛接受法制教育。
坚持形式多样,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近年来,该院在审判工作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加强普法教育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月”、“平安建设”活动,采取上街集中宣传、散发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有关法律知识以及平安创建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微博、微信等各种现代传媒,开展有重点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把法律知识、法律信息送到百姓身边,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普及法律知识,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普法宣传教育成果。近年来来,共组织大型法制宣传活动32余次,散发宣传资料12万张,编发微博微信3100余条,稳居全市法院榜首;市级以上网络媒体、平面媒体发表司法宣传稿件、调研文章680篇。二是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工作,通过人民陪审员亲自参加审判活动,直接了解具体案情和司法裁决过程,使其对司法活动有一个更为具体感性的认识,该种形式对公民法律知识的增加和法治意识的提高产生极好的效果,而且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他们往往能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将审判活动中的所见所闻带到群众中去,在群众中进行法制宣传,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有力地促进了法治精神向社会的渗透,进一步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审判工作“五进活动”,始终坚持将审判工作前移到田边地角,竭力推行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等措施,深入开展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活动,规定凡涉及相邻关系、继承、赡养、人身损害赔偿、土地征用纠纷等案件必须深入基层、深入案发地进行公开审理。同时,针对涉及老人、残疾人案件以及校园纠纷等案件也必须去现场办理,为公民旁听庭审提供更多方便,让广大学生、农民、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更直观、更近距离地感受、学习法律知识,为老百姓参加诉讼活动提供了便利,让更多的公民知法、用法、守法,近年来,共组织巡回、就地开庭审理案件1200余件,组织旁听公民现场评议、征询意见128场(次),接受教育群众12.6万人(次),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扩大了司法民主,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提高了公民的法律素质,推进了法治旬邑进程。四是建立完善“一村一法官”、“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全力当好群众的“诉讼服务员”、“矛盾调解员”、“法律宣传员”、“社会管理员”、“信访化解员”、“平安宣传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法治精神,促进全民知法、懂法、守法,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