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法院贯彻落实关于积极协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协助查控被执行人机动车辆长效工作机制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取得又一战果。11月29日上午,通过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西吴中队扣押了被执行人张某某名下的一辆桑塔纳轿车,合力惩治老赖,为破解执行难夯实基础。
张某某与某饲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履行法定义务。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杨豫军等深入当事人家中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再三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张某某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义务,兴平法院将张某某纳入失信黑名单。
11月29日上午,张某某驾车在咸兴大道上行驶时,被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西吴中队查扣,并及时通知了执行法官。院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法官、法警赶赴现场,在确认驾驶人为张某某后,其也承认自己与某饲料有限公司存在经济纠纷。法官与交警队干警办理了移交手续,将张某某及车辆带回法院,按照法律程序,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