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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交友需谨慎 婚外恋情生苦果
作者:姚博  发布时间:2017-12-01 09:54:27 打印 字号: | |
  泾阳县兴隆镇已婚的宋某在微信上认识了二十四岁出头的欢欢并致其怀孕后,协商并补偿欢欢6万元,谁知不久宋某就反悔了,并将欢欢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6万元。在法官的调解下,宋某撤诉,欢欢也伤心地表示再也不与宋某来往了。这起荒唐的“微信风流事件”落下了帷幕。

  欢欢今年24岁,和所有年轻人一样,她喜欢玩微信,2015年6月经朋友介绍,欢欢在微信上她认识了“成熟稳重”的宋某,宋某今年39出头,两人通过微信聊天,感情迅速升温,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关系一直十分融洽。直到2016年3月份欢欢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将此事告诉了宋某,宋某却开始紧张了,原来宋某并非单身,他不愿为了欢欢割舍家庭。

  得知此消息后,欢欢带人到宋某家里闹事,不惜以喝药、跳楼等激烈的手段来威胁宋某,搅得宋某家人不得安宁,也让宋某颜面无存,双方为此事争执不休,为了平息这场荒唐的“风流韵事”,宋某主动找人与欢欢协商,在4月19日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欢欢打掉孩子,宋某给她补偿6万元,男女双方关系就此结束,永不纠缠。然而事情并未因协议的签订而结束,不久后宋某就将欢欢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返还6万元的协议款。

  庭审中,宋某称自己是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才签订协议的,并且打胎医疗费用已经另付,这笔补偿款没有任何依据、显失公平,欢欢须向他返还;欢欢则泣不成声,一直在哭诉宋某薄情寡义,情绪非常激动。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在协议签订后还继续联系,期间也发生过性关系,欢欢当庭表示她再次怀孕,要求宋某负责,宋某否认孩子是他的,称在协议签订后欢欢一直苦苦纠缠,要求与他恢复原来的关系,现在也是为了摆脱纠缠才起诉到法院。

  双方各执一词,不肯退让。为了避免当事人矛盾激化,办案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对原、被告进行背靠背调解,一方面劝说宋某要为自己的荒谬行为买单,协议是自己签下的,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另一方面告诉欢欢不要再存有任何的幻想,尽快忘记这段不愉快的记忆,走出畸形恋爱的阴霾。

  调解后,宋某表示愿意撤诉,但是需要与欢欢签订新的协议,双方不要再有任何纠缠,恢复各自平静的生活。欢欢满脸泪痕颤抖着双手在协议上签字,或许此刻她明白了这是她必须承担的苦果。

  法官提醒:微信生活越来越常态化,微信交友须谨慎,注定没有结果的感情要趁早结束,反复痴缠,不仅会使双方怨恨升级,还会深深刺痛家人的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第十七审判团队
来源:泾阳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