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炎夏日,西瓜无疑是最解暑的“利器”。2017年7月20日,王某和杨某将三轮车停在一片西瓜地旁,两人在瓜地里“不亦乐乎”的摘着。不过,他们摘得可是别人地里的西瓜。真是不巧,西瓜地的主人潘某给货车加油路过,看到有人在偷瓜便立即报警,王杨二人一看主人来了,急忙在瓜地里乱跑,不免踩踏了些许西瓜,随后民警赶来将二人当场抓获。在公安局现场称重后,二被告摘取西瓜足有两千余斤,。泾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二被告分别作出拘留五日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偷窃的西瓜返还给了潘某。
第二日潘某便向法院递交诉状,称王某和杨某所摘西瓜大多都未成熟,致其无法出售,加之瓜地里被二被告故意踩踏损毁的西瓜,给其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诉请被告对之予以赔偿4000元。后二被告在庭审时辩称,二人是看原告瓜地里的瓜棚已经拆了,地里也没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原告的西瓜摘了的,且他们也不是故意踩踏,最后也将偷得的西瓜返还给了原告,派出所的罚款也已经缴纳。经过庭审举证质证后,双方对案情都有了自己的判断,是非对错固然无从辩解,剩余的只是赔偿数额的问题。最终经庭后调解,由二被告分别向原告赔偿520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西瓜虽解渴,但不要觊觎他人囊中之物。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酷暑之季人心躁动,道德和法律底线切忌随意触碰,不要以一时之贪,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