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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义务执行联络员促执行
作者:赵剑、田飞  发布时间:2017-12-01 09:08:53 打印 字号: | |
  为了切实破解执行难题,确保如期实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旬邑县政法委、旬邑法院、旬邑县综治委经过研究讨论,在全县建立义务执行联络员长效机制。近日,在义务执行联络员的协助下,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到执行,充分展示了义务执行联络员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的必要性。

  2017年11月29日早上,接到执行联络员的汇报,旬邑法院执行一庭执行法官得知“老赖”赖不掉于昨日回家,执行法官当即赶往赖不掉的家中,迅速将其带到了旬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开始了对案件的执行工作。到执行指挥中心后,赖不掉就表示自己现在没钱,当执行法官讲明如今天不履行案件款其将被依法拘留,才让妻子拿了5000元实施缓兵之计,但执行法官再次向其讲明法律后果及执行措施,告诉他如果今天不履行到位就依法将其拘留,并叫法警到场,赖不掉终于认识到自己无法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最终不赖了,让其哥哥将案件款3万元送到法院,望着办公桌上放着三沓崭新的人民币,执行法官脸上露出了深感欣慰的笑容,这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总算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以上人名为化名)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