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邑县人民法院通过不断探索纪检监察新方法、新措施,有力采取加强组织领导、拓宽监督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原则、处理好两个方面关系等“四项举措”,有效推进了该院纪检监察工作稳步推进,提升了法院队伍防腐拒变的能力,增强了法院在全社会中的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加强组织领导
年初,该院积极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全院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同时该院党组严格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协助党组,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努力优化司法环境,并针对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对症下药,明确要求将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去。
拓宽监督机制。
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行使的监督制约,加大对审判、执行工作在程序、质量上的监督力度。一方面,主动与人大代表搭建监督平台,拓宽权利运行的监督渠道。一方面,提高案件各环节的公开性透明度,及时了解、掌握、发现违法违纪案件的情况,严格查处。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对于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处理一人,绝不姑息迁就,对不能完全寄希望于问题不暴露,而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原则。
纪检监察人员在查处案件中,要有求真务实的作风,讲真话、讲实话、办实事,作风正派,公正对待被调查者。同时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既要看违纪违法全部事实,又要看从轻或减轻的情节,不能简单地“一棍子打死”。既要严厉惩治极少数司法腐败分子,又要教育、挽救、保护法官及其他干警的政治生命和工作积极性。
处理好两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处理好公正与监督的关系。在具体实际情况中,办案所追求的公正与纪检工作有时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应从科学、改革的角度处理问题,实现司法公正与纪检监察双赢的效果。以监督促公正,以公正强监督。
二是处理好监督与保护的关系。在严厉查处违法违纪的同时,同时也要做好感化教育工作,具体事情、具体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