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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法院:车祸纠纷对公堂 倾情调解化心结
作者:李军委  发布时间:2017-12-09 16:33:42 打印 字号: | |
  12月6日,经过民一庭法官庞赛利不懈努力,武某某与王某某、许某某交通肇事赔偿一案达成和解协议,双方按照承诺履行了赔偿义务,实现案结事了。

  王某某雇请许某某担任自己的面包车驾驶员。在一次出车过程中不幸发生车祸,造成武某某十级伤残。因该车只有交强险,保险公司理赔后,还有五万余元需要自行承担。王某某要求与许某某均摊赔偿,许某某同意支付赔偿,但坚决不愿意承担一半。为减轻双方对立情绪,庞赛利法官灵活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等调解方式,几次调解成功后,王某某都反悔了。

  随后,法官将王某某约到办公室,逐条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王某某明白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白了调解对自己最有利,最终同意由自己承担39246元赔偿,剩余的17000元由许某某承担,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来源:兴平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