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王某与王某某之间因农村土地流转引起的纠纷。
据了解,2015年1月,王某某响应国家退耕还林的号召,与王某等六户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书》,将王某等六户的土地承包用于退耕还林。按照约定,王某将3亩土地交于王某某用于退耕还林,每亩承包费400元。协议达成后,王某某因未约定给付王某承包费。2017年8月14日,王某将王某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某给付5.72亩的土地承包费。但王某某只承认承包了王某的3亩土地用于退耕还林,不同意给付王某5.72亩的土地承包费。
为有效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行政庭全体干警认真的展开庭前调解,通过背对背调解准确掌握当事人诉求,组织面对面调解析法说理。但由于双方当事人情绪都比较激动,互不相让,致使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无法继续进行下去。于是办案法官一行三人立即决定核查村小组地底,走访群众,并进行步行四十余分钟到达位于大山深处至争议块实地勘查和丈量,看到实地丈量结果和土地证上载明的土地面积基本一致的结果,原、被告双方的怨气消退了大半。在这次走访中,又得知原、被告属叔侄关系后,办案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针对双方当事人系叔侄关系,并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巧妙抓住当事人的心理,有针对性地做疏导、调解工作。一方面,从法律的角度阐明法律关系,讲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从维护双方亲情角度出发,于法于情于理王某某都应给付王某土地承包费。最终,在主办法官再三努力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王某某当庭给付王某土地承包费1200元。至此,曾经势不两立的叔侄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手紧握,重续亲情。
此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彻底解决了双方的纠纷,维护了双方的亲情,更有力地推动了该村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