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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法院四措驱动做好案件繁简分流工作
作者:张俊亭  发布时间:2017-12-16 11:13:10 打印 字号: | |
  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是优化司法资源、减少诉讼成本、提高办案质效、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2017年以来,武功法院四措驱动抓分流,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呈现出流转分案类型化、速裁工作高效化、集中审理常态化、诉前调解便利化等特点,形成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工作态势。

  强化组织领导力。明确一把手是繁简分流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分工负责,并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方案、制度规范和实施细则。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座谈交流、征求意见,取得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与配合。采取定期检查、督导推进等方式,对案件繁简分流各环节进行监管。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定期抽查庭审、评查案件,督促落实工作要求。加强诉讼指导,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解决纠纷方式。设置质效考核指标,把繁简分流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成绩突出的表彰奖励,工作滞后的通报问责。

  发挥机制推动力。设立导诉分流窗口,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为原则,对案件进行集中分流。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基础,组建速裁庭和调解庭,对争议不大、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案件,依法组织调解和速裁。以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和四个基层人民法庭为主阵地,组建精英审判团队,根据案件特点、标的大小、争议大小、难易程度等因素,依法启动调解程序、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普通程序。推行集中审理案件工作法,集中时间简案简审,集中力量繁案精审。

  提升问题破解力。推行诉前地址确认制度,推广完善电子送达、邮寄送达方式,解决制约审判“送达难”问题。发挥庭前会议功能,对适宜调解的案件议定调解方案,促成当事人和解或者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久调不决等问题。推进民事庭审方式改革,对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直接围绕诉讼请求进行庭审,对于案件要素与审理要点相对集中的民事案件围绕争议要素同步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解决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受限问题。简化裁判文书制作,紧扣认定的理由及依据,简化说理,解决裁判文书繁长无力和制作时耗时、耗力的问题。

  优化资源协调力。在把握测算人员、案件数量和工作量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审判力量,根据案件繁简因素,确定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置比例,最大程度地发挥审判团队优势。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根据审判实际需要,在诉讼服务中心和审判业务部门,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文书送达、排期开庭、诉讼保全、鉴定评估、文书上网等事务,将法官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加强与综治组织、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各类治理主体的沟通和协调,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优化诉讼与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促进纠纷诉前分流。发挥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支持律师依法执业,推动律师参与案件繁简分流、速裁、调解等工作。
来源:武功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