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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召开应急演练协调会
作者:王莉 崔小姣  发布时间:2017-11-22 17:30:57 打印 字号: | |
  • 会议现场
  • 吴永宽支队长主持会议
  • 边保社政委宣读演练方案
  • 刘仲屹副院长作指示
  11月21日,咸阳中院召开应急演练协调会,刘仲屹副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法警支队支队长吴永宽,政委边保社,办公室副主任王鹏、宣教处副处长吴庆凯、司行处副处长徐鹏,各部门内勤,法警支队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边保社政委宣读了“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急演练方案”,参会人员对方案进行了探讨并针对具体实施细节提出解决办法。

  刘仲屹副院长指出,根据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十周年司法宣传活动的方案,定于11月23日下午16时举行应急演练活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一是正确对待演练。不走两个极端,要忙而不乱,要动、要急、要有序。二是牢固树立防灾应急处置意识。通过这次演练,要让全院干警养成正确的防灾应急处置意识,提升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熟悉方案。各部门要熟悉方案内容,熟悉职责分工。四是各司其职。每个部门、每个人各司其职,切实负起责任。五是协同配合。法警支队和司行处牵头,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把演练做好。六是做好演练的各项工作,提前通知演练的时间、地点,及处置预案,演练过程中注意保存文件资料。七是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打下良好基础。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