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苑文化 > 文学作品
泾阳法院:莫让“打官司”变成“打气”
——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感悟
作者:泾阳法院  发布时间:2017-11-15 15:09:35 打印 字号: | |
  一场秋雨一场寒,十月的雨断断续续下了近一个月,气温也骤然下降,今天也不例外,淅淅沥沥的雨随着晨光的到来越下越大,伴随着风一股股从车窗外滑过。和往常一样,一大早我便和同事们一起赶到法庭,开始一天新的工作。

  整理完桌面上的资料,我们便开启了工作模式,今天没有安排开庭,同事们都忙着各自手头上的工作,法庭显得异常的安静,偶尔听见几声急促的键盘敲击声和翻卷的纸张声,伴着雨声谱写成一首别样的工作曲。突然,门“咯吱”的一声响,我猛抬起头,看见一个头戴草编帽的中年男子,正低着头在门口抖擞着他身上落下的雨——原来是他。

  他是我们审理的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的原告,因邻居搭建屋顶越过地界延伸到自家屋顶一事,双方发生口角,邻居将其打伤,两人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今天再次看到他,让我想起那天调解的情景。为了更好的做好调解工作,我们在开庭的前几天分别和双方谈话,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双方争议赔偿金额不大,主要因为相互怄气,且住院期间邻居一直未看望原告,让其耿耿于怀。本以为调解会顺利进行,但调解时,两人情绪激动,争执不休,据理力争,谁也不愿退让一步,原告认为,自己被打伤已是很气愤,难以咽下这口气,赔偿数额更是一分不能少,否则,要还被告几个拳头。而被告邻居则认为,花费没有那么高,原告对自己出言不逊也有过错,以前两家有很多旧怨本不想计较,现在都要算清。两家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开始算起了旧账。

  法官不断的劝说:“远亲不如近邻,不要因此伤了和气,这件事你俩都有不对的地方,怄气、争执都解决不了问题,牙齿和嘴那么亲密都会打架,更何况邻居。乡里乡亲的,希望你俩能摒弃前嫌……”,可似乎难以消弭积攒在两人心中的怨气。从“背靠背”到“面对面”,经过几轮的调解,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也都坚决表示不愿再调解,那天的调解就这样结束了。

  这次,一进门他便用一口本土纯正的泾阳话着急地对我说:“女子,你看我的东西(资料)够不?”,接着他从一个缠绕着的红塑料袋中掏出一沓褶皱的资料放在我面前,扉页大大的“上诉状”三个字映入我眼帘,原来他是想来上诉,我让他别着急先坐着喝些水,只听见他口头一直重复着一句话:“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看到他气愤的表情,我向他解释了判决书相关内容及法律规定,并劝说他:“叔,冤家宜解不宜结。不要生气了,事已经发生,问题解决了是关键。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对方也愿意给您赔偿……”“姑娘,你说的理我都懂,不为啥,我就为出一口气,谁让他打了我,不管结果咋样,就是要上诉。”和他谈了约两个小时,言语间感受到他心中的那份怨气,看他仍执拗,我便没再说什么,告诉了他上诉需要的材料及上诉费的缴纳等情况。后来他按照我说的提交了材料,我们依法办理了上诉的程序。

  

  法庭是解决基层矛盾的第一线,来到法庭工作已有两年,在这里,我看到怒目相视的双方当事人最后喜笑颜开、握手言和,也看到一对对夫妻不欢而散、各奔东西。在这不足100平米的院子里,似乎要演尽人生百态。有过欢笑,有过吵闹,有过集市般嘈杂,有过掉根针都能听到的安静。诸多的矛盾与纠纷,聚集在这里,也终将在这里冰消雾散,让我更深的理解了“法律”二字的含义,也让我更深体会到一名法院人肩上的责任与使命。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古人云“礼之用和为贵,德不孤必有邻”。以和为贵,不是忍气吞声,也不是一味逃避,而是和谐相处、和睦友好,与家人是如此,与亲戚朋友亦是如此。“打官司”讲究的是法律,是道理,而“打气”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加剧问题,偏离法律的轨道,到头来摔更大的跟头。退一步海阔天空,矛盾和怨气就像一团烟雾,你若拨开,便是晴空万里;你若凝聚,便是连绵阴雨。愿每位当事人能放下心中的怒气,少打点气,多些宽容。理性、心平气和地处理问题,握手言和亦是一种美好的画面。也请相信,法律就在这里,不偏不倚。
来源:泾阳法院
责任编辑: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