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始终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工作得失的标准,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力争让人民群众满意,让社会大众认可。
一是将提升工作效率与群众满意度工作相结合。该院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原则,积极打造立案审查、交费、转卷一厅式诉讼服务窗口,99%的案件能够做到当日登记立案。将办案任务和结案率量化到庭到人,每月通报结案率量化完成情况,在内网开设临近审限和超审限案件及承办人通报窗口,对立案时间超过4个月的未结案进行督办,提高办案效率。全面开展庭审评查、卷宗评查和法律文书评查,对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纸质卷宗、法律文书进行点评, 召开发改案件研讨会,对发改案件逐案界定,深入分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促进案件质量的再提升。
二是将便民利民与群众满意度工作相结合。该院实行诉讼服务中心现场立案和巡回立案、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相结合的立案模式,并在诉讼服务中心配置了公示栏、导诉台、休息座椅、纸笔、饮水机、老花镜、应急药箱、雨伞、电子触摸屏、意见箱等便民设施,最大限度为群众立案和诉讼提供便利。该院积极推进繁简分流机制,实行“简案快办、难案精审”,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强化立案速裁和诉前调解,建立当事人矛盾纠纷快速化解机制,开通快速化解矛盾纠纷“绿色通道”,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三是把转变工作作风与群众满意度工作相结合。该院着力开展工作纪律、审判纪律、群众纪律整顿活动,将中央“八项规定”、《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作为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基础,要求全体干警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办事不公道、执法不严肃,效率低下、敷衍塞责等现象,积极兑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清正廉洁,司法公正,为民解忧,力争让人民群众满意,力争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