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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法院:发出首份虚拟财产诈骗案证据指引
作者:商俊峰  发布时间:2017-11-14 17:02:13 打印 字号: | |
  2017年10月,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向公诉机关发出《虚拟财产诈骗案证据指引》,这是该院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发出的第一份刑事案件证据指引。

  今年8月,秦都法院受理了一起网游装备诈骗案。基本案情如下:2016年9月,游戏玩家“凤凰”在玩网络游戏魔域时,认识了游戏玩家“小满”。两人在游戏聊天室和YY平台聊天时,“小满”称自己有一个价值20000余元“五百克拉”的游戏装备低价出售,“凤凰”信以为真,两人以15000元成交。“凤凰”当天通过微信向“小满”的微信账户的转款5000元,并将自己打游戏积累的30余万游戏魔石转给“小满”。“小满”满载而归后,直接将“凤凰”拉黑,销声匿迹。

  该案与普通诈骗案相比,在证据形式上呈现网络化、电子化的突出特征。虚拟财产能否划归刑法保护的客体?虚拟财产的价值如何确定?均存在一定法律空白,司法实务欠缺实践经验。如何固定、收集、展示虚拟财产刑事案件证据,更是侦查机关面临的新课题。

  经过第一次庭审后,合议庭认为,随着犯罪手段的变化和升级,侦查机关的传统取证方式已不能适应新型犯罪的侦查需要。合议庭按照裁判的标准和要求,经过反复研究,向公诉机关发出了补充侦查建议,对虚拟财产诈骗案的证据要素和收集方式进行了规范化指引,内容涉及微信账户数据、游戏账户数据、网银支付数据、虚拟财产数量确定、虚拟财产价值评估等五个大类。

  公诉机关、侦查机关收到法院的证据指引后,高度重视,按照证据指引首次委托价格鉴定机构对网游装备的价值进行了鉴定,完成了补充侦查各项内容,为法庭查明案件事实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来源:秦都法院
责任编辑: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