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是党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自司法改革以来,旬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中心,坚决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坚持问题导向,夯实职责任务,稳妥推进改革,有力推进了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各项事业,最大限度的让司法改革红利惠及人民群众,坚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
推进审判诉讼制度改革,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已逐渐成为刑事审判常态;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落实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要求,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一步明确了非法证据的范围和排除程序; 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充分利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刑事和解程序、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等机制,实现“简案快审、精案繁审”,提高了案件质量。2017年1-10月,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58件,审执结2057件,结案率87.2%。审判质效各项考核指标始终名列全市法院第一。
推进破解执行难机制改革,让胜诉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得到保障。以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全面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在执行规范化上下功夫,完善执行工作规范体系,实现执行案件全部网上运行,做到全程监控、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在执行信息化上想办法,建立完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和执行联动机制,所有执行案件均由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自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信用惩戒,及时在媒体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执行改革上做文章,推进审执分离试点,探索团队化执行模式;完善推进与公安、交警、检察等政法部门联手打击“老赖”的长效机制,完善推进与金融、保险、银行、国土、发改等部门联合查控体系,建立“一案一人一账号”案件信息台账,推动“点对点”网络查控体系全覆盖,实现对被执行人车辆、婚姻、低保、房地产、存款、证券等信息的联查,打造被执行人主要财产“一网打尽”的信息平台,切实解决查人找物的执行难问题;完善推进与纪检、监察部门对妨碍、抗拒和不依法协助执行工作的单位、党员干部惩处机制;与电信、联通、移动等工信部门建立电话彩铃曝光“老赖”机制,坚决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高压态势,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2017年1-10月,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806件,实际执结708件,执结率为87.8 %,执行案件标的款4310万元。
推进员额制法官责任制改革,让审判权依法高效运行。建立1+1+1(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审判团队办案机制,确立法官、合议庭的办案主体地位;建立新型审判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机制,取消一般案件的审批程序,还权于主审法官、合议庭;认真落实院、庭长直接办案机制,让优秀法官回归审判一线,“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建立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全院组建“五个审判团队”、“三个委员会”、“三个中心”、“一个大队”,建立院长、庭长权力清单,明确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活动职责和权限,建立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各类职责,以岗定责、权责统一、绩效考核、各司其职、务尽所能,推进审判执行权高效运行;积极推进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与法官员额制相衔接、符合审判辅助职业特点的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面向社会统一招录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管理;建立健全法官权益保障机制,成立以县委为主体实施的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为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受到不当侵害的法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了一条有效途径,为有效缓解法官职业压力提供了保障;严格落实保障法官依法履职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做到主体明确、责任清晰、精细管理,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推进审判管理机制改革,让审判质效节节攀升。建立院长主管、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管和各业务庭负责的“管理到人、责任到位”的审判管理责任体系;继续加强司法行为规范管理,建章立制、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完善制定了审判流程、审判执行权运行规则、岗位考核、绩效考核、责任追究、案件评查等十余项新的审判管理规章制度,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坚持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结合起来,把办案质量与办案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坚持对审结的案件进行日常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建立了审判态势分析制度,落实个案审限“周预警提醒”、“月通报奖励”、“季考核讲评”制度,形成审判态势分析报告,为审判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不断促进审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推进司法公开机制改革,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民群众的有力监督之下,主动向党委、上级法院、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工作情况,确保工作的正确方向。深入推进诉讼服务公开,大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构建以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客户端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化诉讼服务网络,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建设多元诉讼服务体系,坚持巡回办案、现场开庭、就地调解、方便诉讼,深入开展审判“五进”活动,实现“化解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建立完善“一村一法官”、“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建立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律师人员等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法律咨询、判后答凝、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方便群众申诉,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深入推进三大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微信、微博等信息交流平台新亮点,积极完善网络、微博庭审直播等司法公开新渠道。在互联网上公开裁判文书公开率100%;直播庭审实况68场;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庭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各界群众260余人次走进法院,感知司法,接受监督;内外网共计发布信息1200余条;编发微博微信1500余条,官方微信影响力排行始终名列全省前茅;市级以上网络媒体、平面媒体发表宣传稿件、调研文章420篇。加强与媒体合作,共同制作了《最美基层法官》、《以案说法》等电视节目,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深入开展司法宣传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法治精神,举办普法讲座、集中宣传、法制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不断扩大司法传播力,提高司法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