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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法院:司法为民的核心是让群众真正受益
作者:范严忠  发布时间:2017-11-07 16:54:04 打印 字号: | |
  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人民法院与广大人民群众紧密相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长期任务。人民法院做为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司法活动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合法权益,调节各种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是体现司法为民的唯一途径。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作为基层法院的审判人员,既是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的执法者,又是紧密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服务者。只有真正服务好人民群众,真正做到心中有民,才能贯彻好依法治国的理念及精神要义,才能切实的做到司法为民。

  一、牢固树立正确的审判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认真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解决好每一件纠纷,接待好每一次来访,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与群众的感情问题,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法官干警树牢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把司法为民的理念深深扎根心中,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解群众所忧,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紧密结合起来。不论任何时候人民法院都必须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审判效率。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及时有效执行,维护司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以人为本,保障人权,加大对公民政治权利、民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司法保护力度。

  三、司法为民是“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取向。依法审理好各类诉讼案件是实践司法为民最直接、最基本的方式和手段。我们要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广推便民之举、拓宽亲民之路、探索利民之策、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定期不定期深入农村(社区)、厂矿企业等地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掌握民情、接通地气,确保法院工作拥有最广泛、最深厚、最可靠的群众基础,落地生根、枝繁叶茂。

  四、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立案、信访工作,坚持领导信访接待值班制度,直接倾听群众呼声。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加强诉讼指导和就地巡回办案制度,让经济确有困难的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牢固树立“公正司法就是最大的司法为民”的理念,通过公正、高效、严格、文明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信号、群众需求作为重点、群众满意作为标准,把严格司法、保障民生和热情服务有机统一起来,真正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狠抓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落实。言必行、行必果,做到不见成效不罢休,决不让承诺流于口号,决不让人民群众的希望变成失望,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服务实实在在、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今天的我们,工作在人民法院,是一种光荣,落实司法为民,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须从一点一滴做起,从一句温暖的话说起,从一个关爱的微笑做起。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始于平凡的努力。司法为民,是法官热情的手紧握困难群众的手,是法官温暖的心紧贴困难群众的心;司法为民,是法官把僵硬的法条激活,在生活的点滴中护佑百姓;司法为民,就是法官对工作的毫不懈怠,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上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为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受益,为司法公正播撒阳光。
来源:乾县法院
责任编辑: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