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1日永寿县人民法院对徐莹诉张亮离婚纠纷一案进行了审理,原、被告达成和好协议,小夫妻破镜重圆,重归于好。
徐莹与张亮结婚均系二十出头,两人在外打工时相识,自由恋爱结婚,婚初小夫妻关系很好,两人能相互关心,相互贴切,日子过的红红火火,在咸阳也有房有车。近日因生活琐事争吵继而闹至法院要求离婚。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原告徐莹虽然嘴上坚持要求离婚,但说起被告,仍对被告念念不忘,其要求离婚的原因就是被告小心眼,不让其和别的男人说话,若发现就回家和其无缘无故吵闹,继而打闹。被告也承认错误,并一再要求和好,愿意改正以前的不对,从今以后不再小心眼,不再打骂原告,并愿意当庭书写保证书,以表真心和好。于是法官耐心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引导她遇到婚姻危机时需要双方加强沟通,相互容忍体谅,相互信任,不能一离了之。原告看到丈夫真心悔过的决心,原告表示愿意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双方重归于好。相信这对小夫妻能以相互体谅,相互理解,相互宽容,相互信任,过好每一天。(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