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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法院:微信转款出差错 不当得利要返还
作者:淳化法院  发布时间:2017-11-02 15:51:04 打印 字号: | |
  2017年10月31日,淳化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原告诉称,2017年9月24日晚6时许,原告郑某某通过手机微信向张某转账支付工钱时,由于原告操作失误,将2000元误转入被告孙某微信账户。原告发现账务转错后,多次找被告索要,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无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退还原告不当取得的人民币200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原告所诉因操作失误向被告微信转账2000元无异议,之所以没有向原告退还是因为自己忘记了账户密码,无法向原告退款。

  审理期间,原告认为由于自己操作失误,给被告造成很多不便,希望被告予以谅解,并表示由被告返还其中的一部分。在办案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由被告孙某向原告郑某某退还人民币1800元。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来源:淳化法院
责任编辑: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