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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法院:替受害人维权 为高铁施工解忧
作者:杨修仓 王宁  发布时间:2017-10-27 10:28: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寿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因银西高铁施工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2016年12月11日,银西高铁施工方在组织民工铺设地下电缆时,因施工操作不当,民工在拉拽电缆时,电缆脱落回弹致原告张海军摔到后双膝受伤。张海军先后在永寿县医院、西安红会医院治疗。诊断为双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损伤,双膝内侧副韧带损伤,花费医疗费9万余元。就赔偿事宜,双方曾多次协商解决无果。受害人因无钱看病而烦恼,施工方因事故迟迟无法解决而焦虑。

  案件审理期间,法庭了解到双方情绪较大,争议的焦点颇多。为了稳定双方情绪,在庭审中,审判人员让原、被告充分阐述观点,提交证据和进行辩论。庭审结束时,双方情绪稍显平缓,法官及时组织双方调解,但就责任承担及赔偿数额分歧较大。眼看调解陷入僵局,双方代理人故意表示不再调解,并起身准备离开法庭,这时,主办法官不慌不忙,对双方耐心进行劝解,说理释法,终于双方对法官的耐心和说理所折服,最终在互让互谅基础上,同意了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案件结束后,原告代理人表示自己代理了那么多案件,像永寿法院法官这样为了案件成功调处而扎实耐心做当事人工作的还是第一次见到,被告方也表示案件成功调解,了却了施工企业一桩心事,并对法官付出的辛劳表示感谢。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保护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也了却了施工企业的后顾之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案件当事人均系化名)
来源:永寿法院
责任编辑: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