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聚焦法院
【西部法制报】咸阳中院启动“一案一人一账号”
作者:左鹏霖、高萌  发布时间:2017-06-28 15:52:54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左鹏霖、高萌)6月22日,在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小锋和工商银行咸阳分行行长王育新的见证下,咸阳中院副院长陈利平与工行咸阳分行副行长李庆林在“一案一人一账号”合作协议上签字,标志着咸阳中院“一案一人一账号”管理模式开始运行。彬县法院院长卢玎和长武法院院长吴云青也分别与工行彬县支行、工行长武支行负责人签订合作协议。

  “一案一人一账号”管理机制建设是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进一步创新执行案款管理模式、加强执行案款管理的一项有力举措。通过这一模式,为每一宗执行案件匹配一个银行账号,做到执行案款账户的开立、收缴、查询、对账等系统化管理,把“案、款、人”对应起来,使每一笔执行案款“看得见、分得清、管得住”,实现了执行案款的规范、高效、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来源:西部法制报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