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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法制报】咸阳法院1集体1个人获全国妇联表彰
作者:李新莉、董晓飞  发布时间:2017-06-16 15:49:51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李新莉、董晓飞)近日,全国妇联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陈杨寨人民法庭、渭城区人民法院法官王爱平分别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这一荣誉的取得,是对咸阳法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又一肯定。
来源:西部法制报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