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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法制报】咸阳市执行标的总额2.6亿
作者:李春丽 刘勃  发布时间:2017-05-24 15:42:17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李春丽 刘勃)目前,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新收案件183件,已结案101件,结案率55%,执行标的总额2.6亿,发出执行督促令4份、报告财产令86份、发布悬赏公告11份,已查封房产、土地、设备价值约1.8亿,冻结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130余个,限制出境21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2人,司法拘留3人。彻底扭转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蔓延之势,解决执行难已初见成效。

  春季执行大会战暨“四打十反”活动开展以来,咸阳中院执行干警讲求执行策略,把握执行时机,穷尽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注重执行效果,加班加点,攻坚克难,执结了一批大标的案件。陕西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陕西咸阳某某工业有限公司工程款一案,涉案标的600万元,办案法官依法冻结其财务结算账户,将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黑名单,迫使其履行了欠款本金及违约金。重庆建工某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北电力建设某某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涉案标的2359万元,双方都属大型国有企业,为了不影响双方企业的正常经营,保障双方企业职工利益和社会稳定,办案法官多次往返双方之间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跨年逐月还款计划,既确保了被执行企业正常运转,又确保了企业债权的实现,目前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罗某申请执行陈某某借款一案,陈某某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5月6日法院对其司法拘留,迫于执行压力,其当日交出法院已查封待扣押的宝马轿车一辆,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罗某。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