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备战第三方评估。兴平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强化执行力度,10月10日上午,依法将“老赖”王某某拘留,有效促进案件执结。
吴某某与马某某、王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咸阳中院二审生效后,执行中吴某某与马某某达成还款和解协议,王某某却一直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杨豫军、严科宁等多次与王某某电话沟通,释法析理,苦口婆心,再三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积极引导其配合执行工作,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王某某无动于衷,置之不理,以种种理由推脱责任,始终不愿承担赔偿义务。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威严,兴平法院依法将王某某名下的轿车查封,王某某依然不愿意履行法定义务,随后兴平法院决定对王某某依法拘留十五日。
王某某被拘留后,家人积极筹措款项,着手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