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淳化法院:村民打架伤和气 定纷止争和为贵
作者:淳化法院  发布时间:2017-09-16 11:06:04 打印 字号: | |
  日前,淳化法院依法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由被告张斌、张爱社父子赔偿原告李民政医疗费、误工费等项费用共计3800元。双方定纷止争,握手言和。

  2017年6月7日,原告在村中与其他村民一起聊天中,因谁将村里水渠堵住之事发生口角后,两被告与原告发生打架,致原告受伤住院12天,被医院诊断为脑外伤反映引起头疼,多处软组织损伤,共花去医疗费4500.70元。经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未果。原告依法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并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办案法官郭红利同志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没有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责任的基础上,对双方的错误行为提出了批评教育,促其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以和为贵。在办案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由被告张斌、张爱社一次赔偿原告医疗费等项费用共计3800元。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张斌、张爱社共同承担。(文中人物为化名)
来源:淳化法院
责任编辑: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