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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是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生命线
作者:王栋  发布时间:2017-09-22 10:20:20 打印 字号: | |
  党风廉政建设是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保障法官干警政治和人身安全的保护伞。当前,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各项体制不断健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也有了切实保障,但是人民法院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仍然面临着严峻考验。不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了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损害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更是审判执行工作的严重阻碍。这也就更加凸显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司法腐败、违纪违法办案犹如一条条蛀虫,不断侵蚀公平正义这座“灯塔”,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党风廉政建设是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生命线。

  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关键在于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显著,法院队伍建设健康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反面构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杀死“蛀虫”,让公平正义这座“灯塔”永放光芒。

  一是筑牢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基础,抓好廉洁司法教育。通过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教育,推动干警“不想腐”意识的养成。深人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推动法官职业良知的养成,把培育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作为每一名法官的必修课。制定切实可行的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方案,扎实抓好对干警的廉洁司法教育。教育干警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廉洁操守,自觉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同时,要切实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多种方式相结合。先进典型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廉政行为指引教育,还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让广大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构建纪律监察防范体系,加强反腐败机制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中央纪委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作了进一步明确,就是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结合法院工作,应当通过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监督管理机制、权力制衡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来强化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制约。重点针对司法权力运行存在的薄弱环节,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行之有效的要继续严格执行,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尽快修改完善,实际工作需要而尚未建立的要抓紧研究制定。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述廉制度,既对分管领导、上级党组织述廉,也在一定范围内对干部群众述廉,接受干部群众评议。同时,积极探索对法院干警业外活动实施单位、周边、家庭“三位一体”的监督方式,进一步引导和促进干警在八小时以外的自控、自勉、自醒、自律。继续抓好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对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三是加强纪律监察查处力度,形成强大的反腐败氛围。要进一步完善举报受理、线索核查和案件督办机制,建立健全对内部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的工作机制。有效利用信访举报线索,立足抓早抓小抓预防,对干警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早处理,时不时拽拽衣角,扯扯袖子。对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玷污法官荣誉的害群之马,必须坚决清除出法院队伍。对因监督不力、执纪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领导和纪检干部,依据相关规定严肃问责。要加强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完善重大案件上报、通报制度,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认真研究案发规律,查找并堵塞制度、管理上的漏洞。对于法官干警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少数法官利用立案权、审判权、执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虚假诉讼以及法官外出办案让当事人陪同提供各种费用等案件,严重损害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应该作为案件查处工作的重点,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

  党风廉政建设是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保障法官干警政治和人身安全的保护伞。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