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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副院长刘仲屹一行到余杭区考察调研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机制
作者:董晓飞  发布时间:2017-09-18 17:06:28 打印 字号: | |
  • 参观余杭区保险业协会交通事故调解点
  • 观看交通事故网上一休化处理平台演示
  • 与道路交通庭庭长进行交流探讨
  • 召开座谈会议
  为了进一步探索道路交通事案件诉前调解机制,实现交通事故案件交警部门处理、保险公司理赔与法院诉讼的无缝对接,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和做法,9月12日至9月14日,咸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仲屹,民一庭庭长党晓辉及市交警支队、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人保财险公司相关人员一行来到杭州市余杭区对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机制开展调研学习。

  考察组先后来到杭州市余杭区保险业调解委员会、余杭区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余杭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和特色做法,特别是对余杭区推行法院、交警、司法、财政、民政、保险、仲裁各职能部门一体化办公,设立交通事故调处中心,为群众处理交通事故、理赔等提供“一站式”、“便捷式”的一体化调处模式进行了全面深入了解和学习。

  在杭州市余杭区保险业调解委员会,考察组一行听取了关于“余杭模式”顶层设计思路及实施方法步骤的情况介绍,了解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和事故损害赔偿规则及流程拟定,实地观模了交通事故网上一体化处理综合信息系统的应用,并就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实施情况,包括系统研发、平台搭建、运行模式、标准制定等重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

  在余杭区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考察组参观了余杭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会和公安局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并就公安交警部门行政调解、基层乡镇(街道)调解、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及诉调对接模式进行了系统的了解和学习,重点对未调解成功案件如何与本地法院对接、数据如何流转、如何分类立案等进行了交流。

  随后,刘仲屹副院长一行来到余杭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对道路交通专业法庭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考察调研。考察组对该法庭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制度操作办法》、《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的规定》以及《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司法确认的规定》等法规制度进行了详细学习,并就交通事故法庭收案量、结案率、调解率等相互关心的问题的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在此基础上,两地法院、交警及保险业协会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会上,观看了余杭区《“互联网+时代”的司法实验》改革记录片,余杭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庭长沈耀华介绍了余杭区法院通过网上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平台,通过协助调解、法律培训、突发事故共同应对、司法确认等多元化途径,积极履行法院职能,最大限度提高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效率的在益经验。

  通过学习交流,考察组成员对余杭区法院在交通事故一体化调处中所取得成绩感到惊喜,也看到了咸阳地区法院、交警、保险业协会在联动处理交通事故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咸阳中院副院长刘仲屹表示,通过学习要有所启发,要有所作为,要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理念,结合咸阳工作实际,积极转化学习成果,积极整合各方资源,综合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医院、保险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建立咸阳自己的交通事故一体化调处平台,最大限度地提高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效率,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来源: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