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旬邑法院:为民服务解民忧,司法服务送进门
作者:马萱  发布时间:2017-09-11 09:17:03 打印 字号: | |
  2013年4月份,旬邑县某村进行村级道路施工改造,该村各村民小组均进行施工。时任该村第二村民小组组长的李明亮(化名)负责该组道路施工建设,雇佣该村村民李飞(化名)的挖掘机,并由李飞驾驶挖掘机处理道路根基,经过多日劳动,工程结束后,李明亮与李飞进行了工程结算,确认劳务费为3815元,同年7月14日,李明亮在收款收据上签字确认了李飞的施工总费用。

  与此同时,该村第二村民小组村民第军锋(化名)为该组道路建设进行了垃圾清运及石料运输,经结算,确认其劳务费为8460元。但该村村民小组一直拖欠两位村民劳务费至今分文未付,所以李飞与第军锋分别于2017年7月26日、7月28日将该村村民小组告至法院。

  办案法官经查阅案卷、了解情况,为了减少原告李飞、第军锋的诉累,快速化解纠纷,让群众尽快拿到血汗钱,决定在开庭前提前进村,对两案进行庭前调解。于是办案人员联系第军锋一起到达该村,先后到达该村组长李明亮家及该村村委会,最终找到李明亮本人。而后办案人员又联系到李飞,在该村村委会对两案进行一并调解。该村组长李明亮认为劳务费是事实,作为村上也不愿意拖欠村民劳务费用,但村上暂时没钱,无力给付。办案法官向李明亮解释村上拖欠村民劳务费长达四年之久确属不当,应当及时给付村民劳务费用。经办案人员组织双方反复协商并释法明理,李明亮终于同意于15日内给两位村民结清劳务费,并得到原告方的同意。至此,村民小组拖欠第军锋、李飞四年之久的劳务费,今日终于得到妥善解决,他们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多次向办案人员表示感谢。

  旬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通过各种司法活动,做到司法亲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赢得民心,实践“心为民所想、急为民所急、法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亲民之声、便民之举、惠民之实、护民之德,只有这样,才能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才能真正实现为民司法的宗旨。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实实在在为人民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