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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26岁的我,生活关键词竟然是“离婚”
作者:文 娟  发布时间:2017-08-26 11:15:52 打印 字号: | |
  林语堂先生在《人生不过如此》文集中,有一篇文章叫做《人生最重要的一步》中写到:“结婚是人生最重要的一步,每个人都应该努力学习如何与人相处,选择适当的终身伴侣,以为共同生活,切不要以为结婚是一种“负担”而畏惧”。在这篇文章中,林语堂先生同时论述了婚姻的重要性以及择偶时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自从专门从事家事审判以来,才发现当下的社会,离婚率居然如此之高,我每天的生活几乎都深陷离婚的漩涡之中,借用朋友描述我生活的一句话,“你呀,一个未婚女青年,上午离婚,下午离婚,早晨醒来离婚,吃完午饭离婚,过完周末离婚,打开电脑离婚,翻开案件离婚,坐在法庭离婚”,朋友的话我无言反驳,因为她只是说出了一种事实,我的生活就是 — 离不完的婚,结不完的离婚案件。

  26岁的我,生活关键词竟然是“离婚”。

  因为有机会接触众多的离婚案件,见识许多形形色色的离婚夫妻,了解许多不为人知的生活琐事,因此悟出了许多矛盾纠纷产生的真正原因,所以使得我在“离婚”这个话题上开始有了发言权。今天,我想通过自己的“离婚生涯”,谈一谈对离婚的一点认识。

  面对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离婚的是你”,我本想从这些众多的当事人口中得到最直接的答案,但我的想法落空了,一份又一份的诉状、一次又一次的庭审告诉我,面对面坐在法庭席位上的夫妻,只会源源不断的挖掘出他们从认识到走上法庭期间各种你争我吵的事情,然后再指责对方种种的不是,最后一万个离婚的夫妻,都会得出一模一样的结论“对方的行为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

  有时候我在想,即使一段婚姻走向死亡,可能到头来原本生活的夫妻二人都不会明白这段婚姻死亡的真正原因,因为在众多的婚姻中,他们向来都习惯拿着显微镜寻找自己的问题,利用放大镜查看对方的毛病。

  在婚姻生活中竭力追求对等付出的人是最愚蠢的。我曾经审理过一起离婚案件,双方结婚刚满4年,生育一个女孩,自愿离婚,但均不愿意抚养孩子,也不愿意承担孩子抚养费,理由竟是因为既然离婚了,就不应该在承担这份责任了。我们暂且不说案件的处理结果,就双方给法庭抛出的意见来推断,在他们维持了4年的婚姻生活中,把对对方的关心、照顾当成一种附加的义务或者说是负担看待,并且十分在意付出的多少,一旦稍有失衡,婚姻这面镜子便出现难以弥补的裂痕。

  婚姻生活中也最忌讳缺乏换位思考,我参与审理过的多起离婚案件都是因此而走向破裂。以昨天调解的一起离婚案件为例,男方在外工作,女方主持家务,看似美满的生活,实际上已经风起云涌,女方认为男方成天在外,不帮助其处理家事,而男方则认为其在外挣钱养家糊口,女方理应对其照顾有加,一场没有打架撕逼的婚姻,只是因为缺乏换位思考而最终走向毁灭。

  每次在判决书末,除了就原告的诉请作出处理外,我总忍不住指出双方婚姻出现裂痕的症结所在,对夫妻双方提出一些改善意见,希望对他们今后的生活有所启迪和帮助。尽管我知道效果可能微乎其微,但我也只能尽己所能,为使他们走向和好作出最后一点努力。

  婚姻原本就是一种分工合作的精神表现,她比一般的合伙条件更严格,这场合伙要求有感情、时间、责任、理解、信任等的投入,简而言之即要求两个人全身心的付出;但有时婚姻比一般的合伙更为简单,因为会有人包容、体谅你。  

  所以我宁愿相信,没有失败的婚姻,只有失败的“合伙人”。
来源:彬县法院
责任编辑: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