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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解决“麻烦”,法官与你同在
作者:沈菲  发布时间:2017-08-24 10:22:29 打印 字号: | |
  2017年8月7日上午9时,杜某起诉豆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杜某与豆某系邻居,杜某因在楼道倒水与豆某妻子李某发生口角并打架,豆某上前阻止未果,后杜某与豆某发生打架致使杜某左手小拇指骨折。杜某随即报警,豆某将杜某送往医院救治。由于双方私下协商未果,杜某遂起诉至法院。法官受理案件后,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原告态度坚决,始终不愿让步,导致调解无效。随后法官决定开庭审理此案,根据原告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官从派出所调取的证据材料,对案件做出了判决。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8月8日上午9时,原告王某与被告王某某、某汽车运输公司、某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本院开庭审理。庭前法官经询问双方当事人,决定对本案先行调解。被告对原告所主张事实无异议,对于损害赔偿问题,经法官协调,双方就责任承担、金钱给付达成共识,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当事人不禁松了口气,微微一笑道:“还真是什么事情到了法院就好解决多了。”

  8月10日上午9时,杜某与强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审理,办案法官了解到双方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便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原、被告均同意。经过半小时的调解,双方对还款问题达成一致,此案顺利调解结案。在签字确认时,双方竟又聊起了家常,原告诉说着孩子怎么不听话了,被告宽慰原告要想开一些,此时,恐怕连他们自己都已忘记了半小时前他们是怎样的一番唇枪舌战了。临走,原、被告双方再三向法官致谢。

  8月10日下午14时30分,李某与邵某离婚纠纷一案开庭审理。因双方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本案由法官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宣告后,双方当事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8月11日上午9时,尹某诉豆某、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审理。审理中,办案法官组织调解,尹某当场表示放弃利息,并做出很大让步。豆某请求尹某不再追究被告王某还款责任,由被告豆某一人承担还款义务,尹某、王某均同意。调解过程中,豆某当场履行部分金钱给付义务,双方达成还款共识。被告王某激动的流下了的眼泪,好像是要把心里隐藏了好久的委屈全部发泄出来。

  8月11日下午14时30分,李某与杨某、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杨某经多次传唤到庭应诉,其请求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经法官对原告做完一番思想工作后,原告同意调解,被告对案件事实及证据均没有异议,同意限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原告告诉法官,虽然钱数不多,但被告迟迟不还款,还躲着原告不见,他实在没有办法,只能想到法院了,法官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也让他觉得相信法院没有错!

许多当事人见到法官都会说:“法官,不是我爱打官司,可是实在是被告太气人了……”是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个道理大家都懂。可是,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并且你用其他合法的途径也无法停止侵害发生时,请你一定记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所谓:“法律无情,法官有爱。”请把你的“麻烦”交给我们,让睿智博爱的法官,用他们的行动为你诠释这句话的精髓。
来源:彬县法院
责任编辑: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