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为载体,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促进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事业实现历史性新超越、新突破。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000 件,审(执)结1588件,综合结案率为79.4%。审判质效、群众满意度连续五年名列全市法院前茅、全省前列。
理念先行,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坚持主动公开。始终把推进司法公开作为人民法院必须坚守的宪法原则来落实,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方位公开,切实使司法公开成为每个法庭、每个法官的自觉行动,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努力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二是坚持依法公开。严格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职责,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参与审判活动、知悉审判工作信息的权利,不断加强司法公开的内容方式、考核制度、领导机制,确保司法公开规范有序运行。三是坚持全面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将司法公开覆盖诉讼服务、立案登记、审判流程、裁判过程、法律文书、执行信息、审判管理、政务信息等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坚持实质公开。立足群众司法需求,依法及时公开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最关注、最希望了解的信息,切实将公开的重心转移到服务群众、保障公众参与上来,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感,实现“看得见的公正”、“可感受的高效”和“能认同的权威”。
拓展平台,切实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一是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加大立案公开力度,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权利告知、风险提示、诉讼引导等措施,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8%;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做好释明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行使诉权。公开各类案件立案、开庭时间、审判法庭、主审法官等信息;坚持审判权运行全程留痕、全程透明、全程防控、全程可查询,将办案流程和办案质量完全置于公众监督之下,确保司法公正。二是拓宽庭审公开方式。始终把庭审公开作为全部司法公开的核心和关键,切实在庭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坚持案件证据展示在庭上、当事人辩论在庭上、法院采信在庭上;强化科技法庭应用,以视频、音频、图文等方式公开庭审过程,大力推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庭审网络直播,近年来共庭审网络直播案件260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庭审一律公开进行,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宣判,公开开庭率100%、公开宣判率100%;健全有序开放的公众旁听庭审机制,凡是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群众持身份证旁听,对社会广泛关注、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还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参加旁听。 三是全面公开裁判文书。始终把公开裁判文书作为一项强制性的法定义务,向社会全面公开裁判文书。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凡依法应当公开的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2015年以来,共上网文书4246件,公开率117%,今年1-7月上网文书1882件,公开率122%。公开裁判理由,在裁判文书中全面公开当事人的诉辩意见,阐述当事人举证、质证的内容,公开证据采信情况及理由,以及裁判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让当事人在程序透明的裁判活动中服判息诉。建立健全倒逼机制,升级审判管理系统,促进依法办案网格化,深入开展“六评查六评比”活动,定期对已公布的裁判文书进行抽查和评估,发现问题案件,严格依法惩处,促进司法公正。四是大力公开裁判标准。公开刑事案件量刑标准,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改变传统“估堆”式量刑方法,规定了科学的量刑步骤,对每个量刑环节都规定了明确的标准,对量刑过程进行了系统化规范,同时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可对量刑提出意见,法院在判决书中公开对量刑意见是否采纳的理由,确保量刑公开、均衡、公正。大力推进民商事案件裁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常见的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土地补偿款分配等民商事案件的裁判指导意见,界定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明确民商事案件裁判依据,统一裁判尺度,有效约束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避免同案不同判,切实提高案件办理透明度。五是及时公开执行信息。依法全面公开执行案件的执行依据、执行程序等信息,杜绝暗箱操作。向公众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公开被限制出境、被限制高消费执行人信息,督促其履行执行义务。近年来在各类媒体、自媒体、移动终端、手机彩铃、悬赏执行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236人(次)。健全执行信息查询系统,不仅及时向当事人公开执行程序、执行环节、执行财产、执行措施等动态信息,还与银行、公安、房产、保险等单位搭建“点对点”信息共享平台,构筑执行信息查控网络。
创新载体,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一是推进诉讼服务公开。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构建以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客户端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化诉讼服务网络,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建设多元诉讼服务体系,坚持巡回办案、现场开庭、就地调解、方便诉讼,深入开展审判“五进”活动,实现“化解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建立完善“一村一法官”、“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建立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律师人员等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法律咨询、判后答凝、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引进银行、邮政等部门驻点服务。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为当事人查阅电子卷宗、网上阅卷提供便利,推进网上申诉和视频接访工作,方便群众申诉,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二是加强审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司法宣传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法治精神,举办普法讲座、集中宣传、法制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不断扩大司法传播力,提高司法亲和力。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和普通群众参观法院、观摩庭审、座谈沟通,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了解法官、感受审判。创新公开载体,以法院门户网站为龙头,以短信、微博、微信等为平台,主动发布开庭公告、诉讼指南、案件查询等信息,全力打造多元化、立体式司法公开阵地。近年来编发微信宣传文章3250篇,点击阅读量31万人(次),发布微博5680余条,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司法宣传稿件 3860余篇。加强与媒体合作,共同制作了《最美基层法官》、《以案说法》等电视节目,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
强化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始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法院工作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开展。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专项报告工作,先后就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行政审判、量刑规范化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根据审议意见及时提出改进措施;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交办、督办、反馈机制;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走访和日常联络机制,近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16人(次)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案件调解、现场监督执行,召开座谈会32场(次)。坚持向县政府、县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及重大典型案件,认真听取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规定,认真对待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切实促进了司法公开,确保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