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可因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已经离婚多年的王依与刘显两人由口角发展到对簿公堂。8月21日,长武法院巧妙地化解一起积怨已久的离婚后财产纠纷,让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家住长武县某村的王依与刘显曾系夫妻关系,后二人离婚,在离婚时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本来由原告承包经营的土地一直由被告经营,原告要求由自己耕种承包地,被告均不予理会,原告也曾找到村、镇干部协调解决,但多次调解未果。
2017年8月,原告一纸诉状将前夫告到法庭,请求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负责审判该案件的法官,考虑到该案件的特殊性,认真分析案情,抽丝剥茧,找出了双方矛盾的争议点,离婚后女方在夫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应予保护,只有调解才能化解这两人的矛盾。
在审理中,主审法官认真制定了调解方案,仔细阅读案卷了解实情,调取村委会的证明。在调解现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但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经验丰富的法官对双方单独进行调解,先向被告阐述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后又以往日夫妻感情及子女情感化被告,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被告同意由原告自行经营其承包地。最终,以法官的智慧,让这起婚后财产纠纷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