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长武法院:买新车未投保便欢喜上路 发生交通事故便自行赔偿
作者:王江瑞  发布时间:2017-08-19 10:08:16 打印 字号: | |
  8月17日,长武法院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甘肃省平凉市人曹帅(化名)刚刚购买一辆大众牌小型轿车,还没购买车辆保险,恰逢有事要来陕西,便于驾车来到长武县,不料因查看路况不清,致己车右侧前部与余花(化名)拉行的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的人力架子车相撞,造成余花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本案受理后,考虑到原告对该事故车辆申请并办理了诉讼保全,为了不扩大损失,便在向被告曹帅送达应诉通知书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主审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了提前证据交换,并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项目的计算方式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做到原告索偿有理有据,被告赔偿心服口服。双方很快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七日内履行,双方对我院高效、便捷、为民的办案效率赞不绝口。
来源: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