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案件立好了,这是您的传票、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还有一张廉政监督卡,如果发现办案人员有违法违纪情况,或者您对我们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您及时转告我们,我们将按照您的举报,纪检组监察室工作人员会及时调查处理,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这是永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对每位前来立案的当事人都要重复说的话,也是永寿法院对当事人的郑重承诺。
为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强化群众监督,永寿法院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从2014年开始推行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廉政监督卡注明了法院的基本信息、监督意见、举报电话和举报受理邮箱,同时也罗列了主要监督事项,如“承办法官作风粗暴、语言生硬,干警对案件当事人冷眼横推,工作人员违规收费,法官不按规定时间开庭、泄漏审判机密、与当事人不正当交往,所办案件结果显失公正等”内容,让当事人随时监督,明白诉讼,胜败皆服。
通过发放廉政监督卡将监督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各个环节,方便当事人全程监督,约束了法官的司法行为,提升了法院公信力,进一步促进了法官清正、法院清明、司法廉洁,切实让当事人的心“放”起来,建起了法院与案件当事人紧密相连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