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农村老百姓都不想打官司。一个是伤感情,在农村发生纠纷的很多都是熟人,有的还是亲戚,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想撕破脸皮闹上法庭”,永寿县常宁镇穆林(化名)如此说。
近日,永寿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穆林(化名)与被告李敏(化名)系朋友关系,2016年10月25日,两人去朋友家帮忙,中午在喝酒过程中,因言语不和发生撕打,造成原告穆林右胳膊骨折,脸部撕破,在永寿县人民医院住院痊愈后出院,花费数千元。被告一直未看望,原告穆林找被告李敏私下协商,因被告不配合。无奈,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立即找原、被告了解情况,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认真向双方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分析诉讼的利弊得失,结合案件,尽量寻找解决双方矛盾切入点进行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完毕全部款项,双方握手言和。
永寿县人民法院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尽量让群众少花时间、少跑腿,让偏远山区的群众得到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想方设法去调解,力争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