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旬邑法院:十年结发夫妻 一朝双双别离
作者:武建峰  发布时间:2017-08-07 09:38: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历经近四个小时艰难的调解工作后,旬邑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巧做调解工作,把人性化调解理念贯穿始终,不仅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圆满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而且得到了当事人及其家人的认同和称赞。

  李某与宁某于2008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互相吵闹。2016年李某外出打工,夫妻二人分居两地,感情日渐疏远。李某向旬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宁某亦同意离婚。但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互不相让。

  承办法官多方与案件当事人沟通,得知李某长年在外地打工,如果将孩子判由李某抚养,无疑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承办法官认为仅通过庭审作出判决并不能解决双方矛盾,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本案应做到案结事了,以调解结案为宜。案件调解的关键点在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因此把处置子女抚养问题作为案件调解的突破点。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近四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当事人意见,围绕争议焦点问题释法析理,动之以情,帮助当事人理顺情绪,达到心理平衡。法官细致入微、推心置腹的话语深深打动了当事人及家属。双方从互不让步到逐渐达成了一致意见,最终当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最终二人共同决定由宁某继续照顾儿子,并将夫妻共同财产不进行分割,作为儿子的抚养费。

  旬邑法院立足于化解社会矛盾,高度重视调解工作,根据不同案件具体情况,因案施策,对婚姻家庭案件“重在调解,调判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