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中,胡某某被旬邑法院依法判决偿还欠款,判决生效后,其不但不履行法院判决,还玩起了“失踪”。万般无赖下,原告向旬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拿到案件后,穷尽执行措施未能执行。终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网上对胡某某进行了通缉。2017年7月底,胡某某在江西省某市住宿时被当地派出所抓捕,于8月2日被旬邑县公安局押回旬邑。
据悉,被告胡某系江西省某市某镇村民。2014年,胡某某委托胡某为其代办煤炭生意,因生意资金周转,胡某陆续为胡某某垫付资金共计261800元,原告胡某虽有借条一张,但案款一直未兑现。
胡某拒不履行法院裁判被抓,只是旬邑法院“铁腕”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缩影。近年,旬邑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决胜期和“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期,着力推动“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已初步形成,这张立体、多领域执行网已全面铺开。
法院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第1款第6款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还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法院生效判决具有法律效力,相关当事人有义务自觉履行,旬邑法院奉劝每一名老赖:在全国各级法院努力破解执行难的形势下,放横耍赖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与法律对抗,终将声名扫地,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