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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我的十年
作者:李君  发布时间:2017-08-04 11:24:49 打印 字号: | |
  十年,在一个人的一生中,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转眼到旬邑法院工作已十年有余,这十年,从青涩幼稚到成熟稳重,从毛手毛脚到干练娴熟,从书记员到助审员,从不会办案到独立办案……想起十年中经历的点点滴滴,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失败的沮丧,但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积累,一笔财富。

  想起刚上班的时候,跟着民庭的马成运法官外出办案,常被当事人误认为是马法官的女儿,当时心里很不爽,认为别人把自己当小孩,但是如果现在还有人这么说,我会偷着乐,至少说明法院繁忙的工作没有使自己变老!

  还记得十年前的一起离婚案件,男女双方都不愿意要孩子,在案子开完庭还没有宣判,女方将一岁多的孩子抱来扔在法院,我跟着当时的朱庭长前去调解。当时正值盛夏,而且已是深夜,我抱着孩子伴着狂风暴雨坐在车里,噼里啪啦的雨点声敲打着车窗,再加上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对于我这个刚上班没多久、也没有结婚经历的人来说,内心是极为恐慌。最终在凌晨三点多将孩子送回男方家中,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法院工作的辛苦,明白法院的工作不只是表面上的光鲜亮丽,不只是审判台上法槌的一起一落,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酸楚。这一点在我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后有了更为深刻的体会,任命为助审员后,我开始独立办案,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追求法律公正,每个案件都要一丝不苟,因为我深知哪怕是一件很普通的离婚案件,但对于当事人来说都将是影响一生的大事件,所以不敢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

  2015年3月,旬邑法院受理了辖区内首起小区业主因停车费起诉旬邑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业主共有权纠纷案件,拿到案件后,我前往县城区域内各住宅小区调查了解情况,了解到:县城内各小区停车费都是由物业公司自由收费,未经召开业主大会等一系列程序,许多业主怕“得罪”物业公司,都极不情愿的缴纳了停车费。在翻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后,迅速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被告旬邑县某物业公司停止向原告收取小区内停车车位费,恢复原告车辆门禁卡使用,允许原告车辆正常进入小区停放,双方均服判息诉,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原告和业主们的合法权益。看着案结事了,我的内心充满了幸福感和成就感,我想这就是这份工作的意义所在,尽心尽力帮当事人求得公平公正、快速高效的解决涉及他们的切身利益问题,是自己工作的最大价值所在。

  在去年我审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焦某在送达应诉手续后就和法院玩起“躲猫猫”,庭审不参加,宣判不到庭,打电话不接,我只好发短信和其联系,告知他再这样继续躲下去的一些不利的法律后果,谁知焦某竟然开始打电话、发短信威胁、恐吓我,并用脏话侮辱我,当时真的很委屈、很生气,心里也产生了退却情绪,将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后,院领导极为重视,决定对焦某采取司法强制措施。诸如此类的事情时有发生。

  日子就在每个案件的受理、审理、结案中一天天过去了,在接待了这个当事人,送走了那个当事人中一天天过去了,我的这十年也就这样不知不觉的过去了,这十年也许说起来只需要几分钟、写出来只有几句话,可我却用了十年去度过,好在我遇到了负责任、有担当的领导、团结互助的同事,帮助自己一路成长。偶尔也会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但当我冷静下来的时候,我知道我的选择是值得的,因为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不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更是真、善、美的继承者。我相信,下一个十年,下下一个十年我还会一直坚持下去,因为只有在这里我才能实现自己人生的最大价值。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