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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严格管理 杜绝裁判文书“带病”出门
作者:潘芳晨  发布时间:2017-07-28 10:27:11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旬邑法院严格管理,切实提高法律文书上网质量,严防法律文书“带病”出门。 

  一是明确制作步骤。除法定不公开的外,裁判文书生效后必须在互联网上发布,明确裁判文书上网需经制作阶段、审核阶段、签发阶段、评查校对、上网阶段等五个步骤,确保裁判文书样式规范、逻辑严密、用语标准、标点数据准确、案件事实与案件证据材料记载的内容一致、裁判结果与合议庭评议结果或者审判委员会决议相符、不存在漏判诉讼请求和超诉讼请求裁判的情况等。

  二是落实工作职责。承办法官对裁判文书质量负直接责任,业务部门是责任部门,对上网文书全部内容负责;审管办负责裁判文书上网组织协调、工作考评、技术处理等;办公室保障提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所需办公设备等。

  三是严格要求,强化考评。明确规定裁判文书只有经过校对无误后方可报送并上网发布,严把文书出口关。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每月、每季度的考评、督办范围,督促和提升裁判文书上网的时效性、准确性、实效性。同时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部门年终工作考核和法官个人业绩考评,作为部门评先、个人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截止6月底,旬邑法院公开文书信息数合计1510件,全面完成了上半年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工作。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