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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法院: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促进司法公正
作者:范严忠  发布时间:2017-07-28 10:10:42 打印 字号: | |
  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任务,对于构建符合法院工作特点规律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法院干警公正廉洁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维护公正廉洁司法的奠基工程。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围绕廉政主题开展的一系列文化教育活动,是以生动活泼的文化形式反映党风廉政建设这一严肃的政治主题,并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和影响,增强法官的反腐倡廉意识,引导法官思廉务廉,营造廉洁自律的浓厚氛围,为法院反腐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矛盾纠纷定纷止争,对犯罪行为定罪量刑,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人民群众在发生矛盾纠纷或自身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或最终寻求的是国家法律的保护,他们把法院看作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可靠保证,把法官看作是惩恶扬善的正义的化身,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法院的公正裁决上。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廉洁是公正司法的基础和保证,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不仅关系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而且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稳定和谐。记得我们许多同事在演讲比赛或者文章里引用得最多的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话:一次不公正的审判的危害,甚至超过十次犯罪行为,因为犯罪行为污染的是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污染的是水源。这句话告诉我们,司法腐败行为,比其他领域的腐败行为,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只有高度重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坚持用先进的廉政文化占领法院思想文化阵地,在法院干警中弘扬公正、廉洁、司法精神,培育公正廉洁司法信仰,进一步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荣辱观念和文化氛围,才能更加有效地保证司法廉洁,促进公正司法。

  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预防司法腐败行为的治本之策。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预防司法腐败行为的治本之策。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腐因权生”、“贿随权集”是古今中外的共同规律。法院干警手中掌握着法律赋予的审判权、执行权,可以决定生杀予夺、决定重大利益归属,处在矛盾纠纷、利益冲突的风口浪尖,常常是人们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贿赂腐蚀的对象。为了使法院的裁决更加符合自己的诉求,许多当事人、代理人千方百计对法院干警进行腐蚀拉拢,甚至不惜重金进行巨额贿赂,使法院干警常常面对金钱、财物等的诱惑和考验,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现在司法腐败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预防腐败行为发生,人们常常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任何制度规定都需要相应的文化支撑。没有廉政文化的支撑,廉政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没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就难以真正有效地发挥规范和制约作用。如果只注重建立制度规定、查办具体案件,而不注重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注重铲除滋生腐败的文化土壤,腐败行为就会因为得到文化上的潜在滋养而呈现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态势。只有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利用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激浊扬清,扶正祛邪,弘扬公正廉洁司法精神,形成反腐倡廉氛围,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把“公正、廉洁、司法”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内化为法院干警的坚定信念,在反腐倡廉上把“亡羊补牢”与“未雨绸缪”统一起来,把“事后问责”与“事前警示”统一起来,把“惩治腐败”与“倡廉防腐”统一起来,才能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司法腐败行为的发生,更好地维护司法的廉洁与公正。

  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落实司法为民的根本保证。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审判机关,应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围绕 “公正、廉洁、司法”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院工作主题,自觉地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实现司法亲民、司法护民、司法爱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来源:乾县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