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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法院:委托送达助力 案件顺利审结
作者:赵姗  发布时间:2017-07-25 15:44: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淳化法院在兄弟法院的帮助下顺利审结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胡某诉被告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按照诉讼程序,该院应先向被告顾某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以确认被告人身份,告知被告诉讼权利义务、确定开庭时间。因被告顾某住址远在江苏省启东市,办案法官首先拨打了原告胡某提供的顾某手机号码,但经多次电话联系,顾某的两个电话长期处于关机状态。据原告所称,被告为躲债将电话进行了设置,电话无法拨通。承办法官随即通过法院网络系统、私人电话向被告发送了多条联系短信,也未得到回应。法官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向被告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邮件最终被以“查无此人”为由退回。因被告身份无法确认、其人无法寻获,而原告未能提供被告其他联系方式,送达程序陷入僵局。法官本着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的原则,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发出委托送达函,送达文书随函一并寄往该院。邮件到达该法院后仅一周,原告即告知承办法官,称被告顾某已与原告取得联系,并表示收到了法院送去的相关法律文书、开庭传票,希望与原告协商处理本案。现启东市人民法院已将送达回执寄回该院,在兄弟法院的帮助下,该案顺理审结。

  作为外省法院的启东市人民法院,在该院送去委托送达函后,如同处理自身受理案件一样,在第一时间向被告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这不仅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互相办理委托事项的规定》的认真践行,更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提高了审判工作的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值得学习借鉴,也对兄弟法院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由衷地感谢!
来源:淳化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