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起诉状副本,对法官办案,可谓是“头道工序”。然而这看似简单的送达,做起来可不是说的那么容易......
原告姚某(咸阳市泾阳县人)与被告王某(渭南市大荔县人)打工认识,后发展为朋友关系,被告王某以其在兰州承包工程,急需周转资金为由,分三次在原告处借款6万余元。此后,原告姚某多次追讨,被告王某以种种借口,拒不还款。时至今日,被告王某分文未付,给原告姚某家庭生活带来极大不便。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泾阳法院第十四审判团队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积极与被告王某进行联系,送达起诉状副本。但多次电话联系,被告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法官按照诉状地址进行邮递送达,结果未妥投。在以上两种方式均未送达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决定亲自去找被告王某。6月14日一大早,承办法官一行3人驱车前往渭南市大荔县。由于被告住址在农村,一路问寻、网上搜索,直到中午11点才找到被告王某家,结果是家中常年无人居住,村里人说有5、6年都没见过被告王某。找不到被告,法官们驱车找到被告所在村委会,以进一步查明原因。已近中午,法官们顶着高温,忍饥挨饿,耐心等待1个多小时,才见到村委会主任,经过与村主任交谈,核实被告王某在外打工,常年不在家。村主任代表村委会向办案法官出具了证明。由于三种方式均未送达成功,最后确定该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进行公告送达。随后法官们马不停蹄地返回法院,时间已是下午3点。
一天的劳累,一路的奔波,不仅仅是为了提高办案效率,也是体现了法官们为民着想、替民解忧的工作热情,从送达诉状副本的细节做起,更是一种责任与担当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