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秦都区法院民一庭调解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法官的温情调解,唤醒沉寂多年的亲情,多年来,互不言语的亲兄弟相拥而泣,互诉思念之情。
原、被告之母罗丽蓉(化名)去世时留有遗嘱一份,将其与已故丈夫所有的45平方米的房产,留给自己的两个儿子,言明,在房屋未拆迁前,该房屋由大儿子(原告)居住使用,拆迁后,补偿的拆迁款由两个儿子均分。但是,老人去世后,小儿子(被告)家庭发生变故,无处居住,搬进该房屋居住至今,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双方矛盾加深,继而互不理睬,多年来形同陌路。
今年年初,原告突发脑溢血,病情危重之际,更加思念亲人,托亲戚朋友带话给弟弟,希望弟弟能来看看自己,但迟迟未见被告露面,急切的思念慢慢转化为怨恨,“一个连最后一面都不愿见我的弟弟,我与他也没有什么亲情可言!”。随即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照遗嘱,限期搬离房屋。
承办法官在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时,发现其行动缓慢,目光呆滞,经询问得知,被告多年前患有脑退化病,为治病不仅花光家里积蓄,还举债无数,无奈才会居住在父母留下的房屋内,现无处可去,甚至无钱买药。其家属在得知原告生病的消息后,也不敢告诉被告,怕引起被告病情反复。
在法院调解室里,知道实情的原告将弟弟搂在怀里,声泪俱下:“你咋都不给哥说呢?”,在场亲人纷纷落泪。
随后,原告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并告知承办法官,考虑到弟弟还需要治疗费用,经协商,在子女的帮助下,他已将房屋折价款65000元支付弟弟。
兄弟多年不见面,双双患病互思念,念之不见变埋怨,一纸诉状到法院,情真意切细分析,相拥而泣诉忠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