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常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是,在淳化县方里法庭审理的家事纠纷案件中,法官没有就案办案,以判了之,而是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的新路子,主动与当事人拉家常、议家事,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使当事人摒弃前嫌,和睦相处。
近几年来,家事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家庭新类型矛盾纠纷突出,看起来是家庭生活中的小事,但实际是家庭和谐幸福、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件大事。在家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家庭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2017年4月16日,方里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江某丽与被告李某涛2012年2月就开始同居生活,2013年9月举行了结婚仪式,2014年3月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子,已三岁,婚初关系尚好。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网络的普及,人们的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被告整天沉迷在玩电脑耍手机的娱乐圈中,家里农活不干,对家庭生活不关心,经常发生吵闹,致夫妻关系不和,原告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办案法官多次登门反复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让原告珍惜多年的夫妻感情,还孩子一个完整的幸福家庭,给被告一次改正缺点担当责任的机会。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的耐心说服劝导下,双方摒弃前嫌,重归于好。
今年初,该庭在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时中,婆媳之间因分割抚恤金产生矛盾,经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无果,婆婆肖某将儿媳李某告上法庭。原来,在2015年7月,原告肖某儿子王某在外地打工期间,因公伤亡。事发后,王某所在单位与王某的家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该公司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中,含肖某赡养费。肖某委托其儿媳李某在办理相关领款手续时,李某告知肖某,先给其银行卡存了一部分钱,剩余款以后再给。谁知,次年7月,肖某生病住院,在取钱时才发现李某当初根本没有给银行卡上打钱,双方发生矛盾纠纷,肖某将儿媳告上法庭。
审理中,婆媳矛盾尖锐,一触即发,互不相让。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摆事实,讲道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在办案法官的努力说服教育下,儿媳向婆婆承认了错误,答应退还多拿的部分钱。婆婆看到被告态度诚恳,对儿媳的错误行为表示谅解,也缓和了婆媳之间的关系,同意自己从中适当分割一部分。
今年以来,方里法庭审理家事纠纷案件的调撤率达到100%。如今“法官巧断家务事,定纷止争继亲情”已被人们传为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