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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常因琐事吵架致感情破裂 复合无望双方自愿离婚
作者:吕鑫 邵亮  发布时间:2017-05-12 21:30:21 打印 字号: | |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在不幸福的家庭中,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琐事,都会引发一场家庭战争,让夫妻之间的感情失去原有的甜蜜,进而走向分离。5月11日,在三原法院西阳法庭法官的调解下,俩夫妻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原告刘民与被告王梦结婚领证,同年生下女儿刘心怡,后原、被告双方去外地打工,女儿由原告家人照顾,在打工生活期间,两人经常为琐事争吵,而被告脾气不好,又常常将矛盾激化,在双方父母的多次劝说下,双方才一直生活。2017年春节时,双方矛盾激化,被告离家,原告家人多次劝说未果。

  办案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后,首先本着“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理念,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说服教育,阐述了婚姻家庭关系的维护之道,并以自己的一些与配偶在生活中相处的事例做了现身说法,向原、被告阐述吵架是婚姻生活中的常事,但要懂得理解和沟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之后,又邀请了双方父母对原、被告进一步做了思想工作。无奈双方已经被一次次的争吵毁了原本的幸福,感情确已破裂,双方也再没有在一起生活的意愿。为了能使双方和平分手,也尽可能不影响孩子的成长,经办案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原告刘民与被告王梦自愿离婚;孩子刘心怡由原告自费抚养;夫妻共同财产被告自愿放弃,原告自愿一次性给付被告共同财产折价款40000元;被告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情况下享有对孩子探望的权利,原告应予积极配合。(文中均为化名)
来源: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