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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法院追赶超越不断创新 提高案件质效为书记员“充电”
作者:庞小利 黄荣 田双燕  发布时间:2017-05-17 16:07:06 打印 字号: | |
  为了加强对每一个案件的常规性评查,进一步提高案件质效,5月15日下午,泾阳县人民法院对本院负责各审判团队内勤工作的书记员进行培训。会议由刘志辉副院长主持召开,审管办主任庞小利重点对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情况表和案件报结表的填写以及民事案件适用程序间的转化问题进行强调,审管办干警宁佳丽对上述三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审管办庞主任主要强调以下了三个方面:一是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情况表如何准确无误地填写,尤其对当庭宣判、扣除审限、结案标的填写进行了详细地说明;二是民事案件如何从适用简易程序转化成适用普通程序,强调“简转普”时一定要经过承办法官、法官工作室主任和主管副院长的签字,并在整理卷宗时将审批表放在相应的位置上;同时强调,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将普通程序随便转化成简易程序,如果实在有必要进行转化,各审判团队必须同我院立案庭和咸阳市中院进行沟通并经我院审管办提出意见后,中院的信息管理员才会从后台将普通程序转化成简易程序;三是每月的案件报结表如何填写,结合《泾阳县人民法院标准案件折算办法》,庞主任将案件换算系数如何填写,尤其就一、二级系数、折抵情形、折抵标准件系数如何换算进行了细致入微地解释。最后,庞主任强调案件系数的换算是我院的一大创新,与每个审判团队的绩效考核息息相关,因初次实施,希望每位负责本团队内勤的书记员都能够准确无误地换算和填写,确保每一个团队辛苦办理的每一个案件均能得到充分的认定。

  会上,刘志辉副院长传达了咸阳市中院审管办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书记员工作做出系统的要求:一是书记员的工作性质要求书记员一定要善学多问,边学边干;二是书记员一定要做到手勤、嘴勤和腿勤;三是书记员一定要有责任心。最后,刘院长强调书记员所做的每一件辅助性工作均直接关系着案件质量的优劣。

  培训期间,与会书记员严守纪律、态度端正、认真听课,对培训内容进行了积极的讨论,各抒己见。会议商定每月5日前向审管办提交上月的案件报结表;每月15日前提交上月上网法律文书统计表。最后,全体书记员均表示此次培训非常及时,表示要把培训所学的知识用于以后的工作实践中,努力争做优秀的书记员,保证案件质量能够提质增效。
来源:泾阳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