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反十打”活动“第三战役”开展以来,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泾阳法院执行局全体执行员以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裁)决”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为抓手,采取白加黑、五加二行动,穷尽措施,多措并举,攻坚克难,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
朱某申请执行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刘某长期躲避法院执行,导致案件陷于僵局,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采取了司法冻结措施并对其名下别克牌轿车进行了查封。5月14日(周末),执行干警接到电话得知被执行人的车辆出现在淳化县城,张黎明副院长和许永涛局长第一时间赶往单位,安排部署执行行动,并迅速组织法警及执行员赶赴淳化县,将刘某带到法院,并将车辆扣押。在强大的法律制裁下,刘某对其拒执行为主动承认错误,现场交案件款八千元,对于案件欠款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基本解决执行难”正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执行干警只有决心进一步弘扬追赶超越精神,以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工作热情才能更好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