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在咸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小锋和工商银行咸阳分行行长王育新的见证下,咸阳中院副院长陈利平与工行咸阳分行副行长李庆林在“一案一人一账号”合作协议上签字,标志着咸阳中院“一案一人一账号”管理模式开始运行。彬县法院院长卢玎和长武法院院长吴云青也分别与工行彬县支行、工行长武支行负责人签订合作协议。
“一案一人一账号”管理机制建设是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进一步创新执行案款管理模式、加强执行案款管理的一项有力举措。通过这一模式,为每一宗执行案件匹配一个银行账号,做到执行案款账户的开立、收缴、查询、对账等系统化管理,把“案、款、人”对应起来,使每一笔执行案款“看得见、分得清、管得住”,实现了执行案款的规范、高效、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为实现“一案一人一账号”工作的顺利实施,咸阳中院与工行咸阳分行多次沟通,组织人员到试点法院进行考察,学习管理经验,掌握工作方法,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签字仪式上,罗小锋院长要求,在“一案一人一账号”这一新模式运行中,法官干警要坚定信心,强力推进,掌握操作流程,加强沟通协调,理清工作思路,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为这一模式在全市法院的推广提供经验,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缩短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为加快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