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淳化法院:各退一步情谊在 握手言和是朋友
作者:邵丽霞  发布时间:2017-06-13 10:26:17 打印 字号: | |
  王某与孙某本素不相识,在朋友的一次聚会上,二人相识。孙某称其经营果园资金周转困难,于2006年5月3日、2007年7月23日,分两次共计向王某借款2000元,约定“月息15‰”,借期两个月。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找孙某催要借款,未能如愿,故起诉至淳化法院。

  孙某辩称,向王某借款2000元属实,当初借款并未约定借款利息,借条上“月息15‰”也不是自己所写,并且自己已于2008年古历8月15日晚,在家中向王某归还了该笔借款,只是没有向王某收回借条,也没有让其书写收条。

  看似简单的民间借贷,法官却不敢有丝毫懈怠。多次下乡与王某、孙某沟通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最终在法官耐心的向双方分析法理,明晓事理的劝说下,双方握手言和,各自做出让步,王某放弃向孙某请求利息,孙某同意归还王某2000元。

我们从小耳熟能详的一句话,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身处人生低谷时,他人的雪中送炭,让人倍感温暖,对他人的出手相助,我们应怀感恩之心。诚实守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去实践,不管我们身处何位,做人做事都不能丢了诚实守信的基本底线。
来源:淳化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