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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政委委托第三方来咸调研评估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作者:范涛  发布时间:2017-06-07 14:26:16 打印 字号: | |
  • 座谈会现场
  • 黄太云教授高度评价咸阳中院司改工作
  • 刘仲屹副院长作工作汇报
  6月6日,受中央政法委委托,天津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黄太云带队的第三方调研评估组一行四人,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平利,陕西省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刘靖华等省市相关领导同志陪同下,来咸调研评估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

  上午,调研评估组在咸阳中院召开座谈会。咸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董彬,咸阳市检察院检察长赵亚光,咸阳中院副院长刘仲屹重点就司法责任制改革、员额制改革、司法职业保障改革等方面工作作汇报。调研评估组认真听取汇报,深入了解有关工作情况,详细征询各方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咸阳中院副院长刘仲屹针对咸阳法院员额法官遴选、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工资制度改革以及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运行情况、主要做法、改革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作全面详实的汇报,重点围绕咸阳中院创新审判业务单元、建立随机分配机制、制定审判权力清单、建立专业法官会议、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实行办案双轨制等改革情况作详细说明。刘仲屹副院长表示,咸阳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顺利开展,多项改革举措走在全省前列,改革成效明显,咸阳中院将继续落实中省市改革部署,确保两级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推进。

  黄太云教授对咸阳市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咸阳市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得力、推进扎实、成效突出。他指出,咸阳市司法责任制改革方案设计科学严谨,改革中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做法令人印象深刻。尤其是市法院打通刑事审判庭,设置刑事审判业务单元,随机分配案件,实行办案双轨制,既充分调动司法人员参与办案的积极性,又保障法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为司法责任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有益借鉴。

  下午,在刘仲屹副院长陪同下,调研评估组和省市领导前往永寿县,与永寿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法官、检察官代表进行座谈。
来源: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