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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举办“和谐端午日•弘扬民族魂”主题诵读活动
作者:高萌  发布时间:2017-05-27 18:18:05 打印 字号: | |
  • 张忠玉副院长致辞
  • 市政协社法委副主任韩孟高、市文明办副主任李元军和咸阳中院副院长张忠玉为获得一等奖的研究室全体干警、刘婷、李永恩颁发获奖证书。
  • 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杨阳、市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李玉冰和咸阳中院纪检组长刘小刚、执行局局长赵贤平为获得二等奖的沈伟、赵建辉、魏永锋和王丽丽、季蕴哲颁发获奖证书。
  • 咸阳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新华、刘彩霞为获得三等奖的马德坤、李坤、杨阳、张勇、李朝伟和常丹阳、周婕和李晗颁发获奖证书。
  5月27日上午,咸阳中院举办“和谐端午日•弘扬民族魂”主题诵读活动。市政协社法委副主任韩孟高、市文明办副主任李元军、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杨阳、市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李玉冰应邀出席。

  咸阳中院副院长张忠玉在致辞中指出,端午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影响深远。此次端午诵读活动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传统文化,促使干警提高素养,陶冶情操,激发全员爱国之情和读书热情,为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活动中全体干警观看了咸阳中院书香机关建设微视频。微视频多角度展示该院引导干警全员读书、终身学习所营造的浓厚创学氛围。

  二十名来自不同庭室的干警进行了精彩的朗诵。《汨罗啊,汨罗》、《忆屈原》等诗篇歌颂屈原的无私的爱国之情,《黄河颂》、《大漠深处的胡杨》、《阳关雪》等作品赞美自然物中蕴含的伟大精神,《论工作》、《公正为民铸法魂》等篇章抒发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法院情怀,研究室全体成员集体朗诵的《我的祖国》不仅体现团结的力量,更是激荡起干警们对伟大祖国的无限热爱。这些满怀激情的朗诵感染着现场的每一位干警,赢得了热烈的掌声和赞誉。

  活动结束后,咸阳市文明办副主任李元军对活动给予高度的评价,他指出,在国家机关开展此类诵读活动,对于弘扬传统文化,凝聚国家干部的共识具有广泛意义,在全市创文活动中值得推广。

  此次活动,咸阳中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全员读书活动的安排,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书香系列活动部署,切实实施市文明办开展“我们的节日”通知的要求。活动在弘扬民族精神,激发读书热情的同时,展示了法院干警风采,活跃了法院氛围,提升了凝聚力、战斗力和荣誉感,为凝聚司法正能量,推进法院全面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来源: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萌